就连顾安都没想到我会这么不要脸,猛地一拍大腿,笑得合不拢嘴。
「陆明,看来这五年你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!」
「堂堂商界天才,现在为了钱,连脸都不要了!」
「既然你这么缺钱,早说嘛,我帮你!」
说罢,顾安便狞笑着冲一旁的两个男生使了个眼色。
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室友。
曾经,我们也带过饭,逃过课,说要做一辈子的兄弟。
可现在,他们却一脸谄媚地点点头,迫不及待地将我架了起来,任由顾安粗暴地将我身上唯一的半袖扯下。
刺啦!
本就廉价的半袖,在顾安手中顿时碎成了一堆布条,露出我早就冻的发紫的上身,腹部右侧方,一条足足十几厘米的丑陋疤痕更是显露在众人面前。
砰!
一旁,沈幼楚手中的高脚杯却应声破碎,只见她猛地站起身向我跑来。
眼里早已没了之前的冷漠,取而代之的,则是前所未有的慌张。
「陆明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」
3
重获自由后,这还是我第一次见沈幼楚露出这样的神情。
冷漠,优雅,雷厉风行,早就在这五年成为了沈幼楚身上洗不掉的标签。
那个遇事慌慌张张,总会一脸焦急地询问我怎么办的沈幼楚,似乎只停留在我那模糊不清的记忆中。
可对上沈幼楚的视线后,看着早已成熟许多的她,我一时却不知该如何开口,只是低头看向那道疤痕,百感交集。
从始至终,我都没有背叛过她。
这道疤痕,正是五年前我将自己的右肾移植给沈幼楚时,留下的手术创口。
当年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留下名字,就因为转移资产被警方带走调查。
眼看我始终没有开口,沈幼楚眉头竖起,催促道:
「陆明!我在问你话!别摆出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死样子!」
「你还想要我资助你们家,就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!」
我深吸了口气,目光平静地看向沈幼楚。
「回沈总,我这颗肾之前捐出去了。」
话音刚落,顾安却在一旁鼓起了掌,冷嘲热讽道:
「哟,看不出来啊,你落魄成这样了,还是个大善人呐!」
可即使如此,沈幼楚还是死死地盯着我的伤疤,一言不发。
眼看气氛有些古怪,顾安不屑地白了我一眼,随即指着我身上大大小小的淤青,向沈幼楚解释道:
「楚楚,你可别被他给骗了。」
「你是不知道,这小子为了钱,连屎都吃得下去。」
「就他这德行,我看啊,指不定是dubo欠了债,给人挖了器官拿去抵债了!」
顾安随即从兜里掏出一大笔现金,毫不客气地直接砸在了我的脸上。
「来,乖狗狗!」
「你的钱,可千万要收好了!」
一张张大钞散落在地上,我刚要伸手去捡,顾安却突然冷笑一声,将桌上滚烫的海鲜粥直接倒在了地上。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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